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必备条款和补充条款。 必备条款包含以下八个方面的内容: a.合同的期限,就是合同开始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 b.内容,规定劳动者在该单位做什么工作。 c.保护和劳动条件,如建筑工人应该发放安全帽等。 d.报酬、也就是工资。 e.纪律。 f.合同终止的条件,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 g.违反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该负的责任。 h条款,由于某些劳动合同的特殊性,法律要求某一种或某几种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例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工时和休假的条款;如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签订了不平等的劳动合同,之后对劳动者的权益造成了侵害,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补充条款也叫做商定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互相商量定下的条款。补充条款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权利,但是,补充条款的约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相抵触,不能危害国家,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