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在外省、市的务工者都必须持有该省、市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外来人员就业证》不需要务工者自己办理,应由用人单位来办理,务工者只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和证明,由用人单位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劳动部门为其办理就业证。
a.招用外地人员的批准文件(由用人单位提供)。
b.外来务工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c.由劳云贵者暂住地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
d.《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e.育龄妇女需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核发的《外来人员婚育证》。
f.法律、法规、规章中所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由务工者或用人单位提供)。 但须注意的是,《外来不员就业证》有效期限最长为1年。《外来人员就业证》由发证机关进行年度注册,过期未进行年度注册的视为无效。《外来人员就业证。登记需要京戏更的,用人单位应该及时到发证机关办理就更登记,过期未进行就更登记的,或登记事项与持证人实际情况不符的,《外来人员就业证》同样视为无效。所以,此证必须近规定进行注册和变更登记。 如果不慎丢失〈外来人员就业证〉应及时告诉务工单位,请务工单位重新申请补办,务工者个人需缴纳一不定期的手续费和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