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
云南省人均月收入不超2975元的市民可申请公租房
来自:云南网  2012-1-15 9:17:31
    昨日,在一直备受关注的《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听证会上,记者了解到,《暂行办法》中对公租房的界定、供应对象、收入条件、配租管理、租金标准、退出方式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规定,凡是目前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同时符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条件的,都可被列入公租房的供应对象。

  关键词

  界定

  廉租房纳入公租房范畴

  《暂行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标准,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或者通过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依据当地政府规定的供应标准,面向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群体供应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

  从2011年起,我省将公租房与廉租房合并建设,实行“两房并轨”建设公租房。为此,《暂行办法》将廉租房纳入公租房的范畴,除《暂行办法》中另有特别要求之外,廉租房还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相关规定。

  关键词

  建设

  多渠道

  筹集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将采取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企业共同投资建设、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按照总建筑面积一定比例划块配建、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投资建设等多种模式建设,以及通过购买、改建、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多渠道筹集。

  关键词

  面积

  以4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

  《暂行办法》规定,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公共租赁住房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确定。

  关键词

  准入

  哪些人可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原则上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符合本办法规定收入条件的下列群体: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在城镇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或者外来务工人员;在城镇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籍外来务工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关键词

  收入

  人均月收入不超2975元

  收入多少才能申请公租房?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收入条件原则上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两人以上(含两人)家庭月收入按照不高于家庭实际人数乘以国家规定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85%计算。

  根据这一标准,在现行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凡是目前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同时符合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条件的,都可被列入公租房的供应对象。

  同时,在《暂行办法》中收窄了廉租房的保障标准,在继续维持廉租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条件作了重新调整,规定原则上为城镇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低保金数额的3倍。

  关键词

  条件

  一个家庭

  只能申请一套公租房

  已享受福利分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一个家庭或者单身人士只能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需要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不得同时在户口所在地和工作所在地申请。


(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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